中心简介

玉林市速裁商事调解中心是经玉林市司法局主管、玉林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0900MJN8883890。中心依据国务院《商事调解条例》(第827号令)设立,章程于2025年5月13日通过。

本中心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业务范围包括:开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关于贸易、投资、金融、运输、房地产、工程建设、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商事争议调解;提供与调解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组织架构

理事会

3人组成,为最高决策机构。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须全体理事2/3以上通过。

监事

设监事1人(不设监事会),对中心的财务、业务活动和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保障中心规范运行。

主任 / 案件管理部

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案件管理部负责利益冲突审查、案件流程管理、调解员考核、档案管理等核心工作。

调解员资质条件

依据《商事调解条例》第十二条,调解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法律资格 + 调解经验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调解工作满3年

2

法律从业经验

从事律师、仲裁、公证工作满3年,或者曾任法官、检察官满3年

3

专业职称

具有法律、经济、科学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从事法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

资深调解经验

《商事调解条例》施行前已从事商事调解工作满3年,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本中心还可从具有专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境外人士中聘任商事调解员,并依法备案。

规章制度体系

完善的制度保障调解公正与效率

设立依据

📜 《商事调解条例》(国务院令第827号)

2025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2025年12月31日公布,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为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运行、监督提供全面法律依据,明确调解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司法确认程序和强制执行保障。

经营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盈余不得分红,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